一、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怎樣的?
1、離婚時,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,協議不成時,則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,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為原則進行判決。
2、夫妻書面約定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,一方因撫育子女、照顧老人、協助另一方工作付出較多的,離婚時有權要求另一方進行適當的補償。
3、離婚時,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。
4、離婚時,如果一方隱藏、轉移、變賣、毀損夫妻共同財產,或者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,則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
5、離婚時,如果一方生活困難,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的幫助。
6、對于共同債務,在離婚時,應當共同償還,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,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,由雙方協議清償,協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進行判決。
綜合上面所說的,離婚時是需要雙方對財產進行分割的,只要雙方無過錯就不會存在補償費的情形,在分割時一定要男女平等,這樣才能保障到各自的權益,但如果一方存在過錯的話,那么是可以要求少分或者是不分的。
二、涉外離
涉外離婚財產分割的原則:
1、尊重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。
2、保護婦女、兒童的合法權益原則。
3、照顧婚姻中無過錯一方原則。
4、男女平等原則。
5、有利生產、方便生活等原則處理。
法律依據: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,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;協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,按照照顧子女、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。
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,應當依法予以保護。
第一千零八十八條
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、照料老年人、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,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,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。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;協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判決。
離婚財產分割原則:
一、平等原則,夫妻共同財產一般是采取平均分配的方式。
二、誠信原則,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,應當遵循誠信原則,秉持誠實,恪守承諾。
三、照顧子女、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。
依據《民法典》第七條的規定,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,應當遵循誠信原則,秉持誠實,恪守承諾。
根據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的規定,離婚時,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;協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,按照照顧子女、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。
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,應當依法予以保護。
法律依據: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第七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,應當遵循誠信原則,秉持誠實,恪守承諾。第一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,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;協議不成的,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,按照照顧子女、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。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,應當依法予以保護。希望通過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識,應該已經幫助您解決離婚財產分割原則是怎樣的?相關的法律問題了。其實生活中處處都存在著法律方面的問題,所以我們應該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,這樣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問題時不知道如何去解決了??赐晟衔膬热萑绻膯栴}仍未得到解答,可以點擊下方“立即咨詢”按鈕在線咨詢專業偵探。